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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5  浏览次数: 次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4〕127号)及各学院(研究院、中心,以下简称学院)制订的评审细则,对各学院提交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人选情况进行了审核,发现个 

别学生提交的材料与相关文件不符。此外,还存在未达到学院评审细则而没有评出国家奖学金拟获奖人选的情况。鉴于上述情况,经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组织201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申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所有课程平均成绩排名位于所在学院所学专业前40%,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须为申请人导师或本校老师)在学校规定的B类或以上期刊(不含CSSCI扩展版期刊)发表与所学学科、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 

(2)有单独发表或合作发表在领导小组认可的本专业排名靠前的国际期刊上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包括收到期刊发出的接受发表论文的用稿通知证明); 

(3)公开发表高水平案例报告、行业调研报告或在国家级案例大赛中获奖(仅适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申报工作安排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申报采取学院推荐、学校统一评审的方式,不再给各学院分配指标。具体程序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组织申请、报送名单(自发文之日起至11月13日)。各单位组织申请研究生填写《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字[2014]47号附件2),汇总申请学生的相关科研、获奖情况等材料,并于11月13日16:00前将学生的所有评审材料(科研、获奖情况等材料需加盖学院公章),《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201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汇总表》、《201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情况表》(研字[2014]47号附件4、5),按时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同时电子版发送至yjsgl@cufe.edu.cn。 

(二)学校评审及公示(2014年11月)。学校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推荐拟获奖研究生进行统一评审和校内公示。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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